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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产品售后服务说明
   
       
          DE产品保修卡是产品保修必不可少的凭证。 在单位(个人)购买DE品牌产品时,应在开箱验货后,立即按要求填写保修卡并要求经销商加盖公章,同时将填写完毕回执联交 给经销商或寄回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保修期内发生产品维修行为时,消费者需同时提供DE保修卡和正规发票两样保修凭证。如不能提供保修卡,则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将有权拒绝其维修等要求。 如不 能提供发票,保修期将按照产品出厂之日起十四个月内计算。

自购买DE品牌音响产品起,一年内(12个月),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发生故障,可享有免费维修服务,但耗材及消耗性零件除外。

在保修期内,若有下列状况,恕不能免费保修:
无DE标识的产品:
超出保修期限;
本产品整机或部件已经超出保修期;
产品曾被私自拆卸修理过;
保修卡、发票、机身编码或凭证字迹不清、涂改或与实物不符;
未按使用相关注意事项要求,错误、不当使用、保管、保养或操作产品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超过产品额定使用条件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非正常的物理压力、电磁干扰、供电不稳、静电干扰、零地电压
过大、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
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如操作失误、进液、划伤、搬运、磕碰、不正确插拔、异物掉入、鼠害、虫害等)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雷击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正常合理的消耗或损坏(如:外壳,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本保修条款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保修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厂并销售的DE品牌音响产品,保修部件仅指DE音响出厂时配置的产品和部件(耗材、消耗
零件除外)。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可以自行选择采取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方式为您提供本文件所承诺的保修服务。
如您与DE产品销售商就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方案另有约定的,则由销售商按约定执行。您应向作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任何机构或人员(如销售商)给您安装的一切非DE品牌部件,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任何机构和人员(如销售商)在本服务承诺之外就您购买的产品及其附属设备向您做出的任何额外承诺,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DE单独销售的产品部件,具体服务承诺请参照其配套的保修证书。
与DE音响产品一起捆绑销售的其他产品或促销品,具体服务承诺请参照各自单独的保修证书。
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不承担为客户提供保修(维修)服务取送产品的费用及风险。
DE中国(大陆)技术支援中心不承担由于产品故障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对客户产品超过免费保修期后,将按照《DE产品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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